按签订联合摄制合同时间顺序,南昌市小平小道陈列馆、江西洪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南昌日报社、飞啦影视文化(上海)有限公司、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、佛山文化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、北京衡源路德影视文化传媒中心(普通合伙)、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成为出品单位、联合出品单位。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秘书长易凯认为,这部剧一是选题独到,对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瑰宝之一的中医文化进行了创新表达;二是主创人员态度端正,能够沉下心来,以做艺术品的态度打磨作品;三是传播创新,推出的衍生综艺为剧集和综艺节目的结合进行了有益尝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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